湘西州公安局治安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湘西州公安局治安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字体大小:


湘西州公安局治安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领域 行政处罚事项 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1 治安管理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
从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治安管理 残疾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
从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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