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委员建议】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车靠右行的建议

【州政协委员建议】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车靠右行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6 字体大小:

建议代表:彭红梅

建议内容

    近年来,摩托车和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优势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加上外卖行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保有量急剧增加。目前,全州各县市摩托车和电动车占用快车道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有权享有机动车道行驶权,但由于其自身特性,不适合在快速车道行驶,这不仅影响交通出行效率,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建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特建议:

1.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靠右行驶,非必要不占用快车道,因左转弯等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快车道的,在左转弯之后尽快驶向最右侧车道;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的,给予一定处罚。

2.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加强宣传教育。交警、宣传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

建议回复: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66号提案的答复

彭红梅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摩托车和电动车靠右行的建议》已收悉,湘西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靠右行驶,非必要不占用快车道,因左转弯等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快车道的,在左转弯之后尽快驶向最右侧车道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的,给予一定处罚问题

近年来,我州公安交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谋划,积极行,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治理。州人民政府出台的《湘西自治州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和湘西州公安局出台的《全面推行公安派出所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都将摩托车、电动车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内容,将严格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人行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电动自行车不靠右侧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和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15万余起,其中摩托车违法7887起,电动车违法2.1万余起,摩托车、电动车未靠右侧车道行驶得到一定程度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交警、宣传等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问题

今年以来,全州公安交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载体,采取培训讲座、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画报、电子显示屏、布置宣传展板、农村“大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院坝小讲堂”、“火塘会”、“敲门行动”等宣传活动6000余次,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宣讲299场次,推送提示信息4339条,让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走村入户、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对摩托车、电动车未靠右行驶、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以“身边事身边人”交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宣传,以消除摩托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由于我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早期城市规划没有考虑非机动车道路供给问题,绝大多数道路都未设置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因此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靠右侧车道行驶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困难,还请委员们对此给予理解和支持。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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