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机关一季度党建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召开2017年度州局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时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要集中时间自学,党委理论中心组要专题学习研讨。
二、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十九大后严格组织生活的重大实践和直接检验,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周密安排,重点把握以下关键环节。要抓好集中学习。各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在会前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讨论,凡集中学习未组织开展或简单应付的,一律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提倡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要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分类查摆具体问题,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列出简要问题清单。同时还要认真查摆“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三制一卡”公开承诺等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精心召开会议。严格按照步骤,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对党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可结合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一并开展。要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每名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拿出过硬的整改措施,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承诺兑现情况。要充分运用评议结果。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每名党员进行评定,将民主评议结果向党员本人反馈并报机关党委备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当从中产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统筹推进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意见>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州组发〔2017〕11号)要求,制定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包括“第一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方案(双述双评”:指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书记定期分别向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分别接受基层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适时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严把程序步骤关口,强化结果运用,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四、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主题党日制度。要严格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要认真落实主题党日制度,计划好每月主题党日时间和主题内容。一季度重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设计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系列活动,并建立工作台账,保证党内活动有序开展。
五、认真做好机关党建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好红星云关注运用工作,组织好网上学习,运用好学习园地、网上支部等,并及时上传相关资料,适时展示支部党建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