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州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州公安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6 字体大小:

 

2015年全州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年、基层建设巩固年、项目工作推进年“三年”活动,以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推进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落实力度,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全州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是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公安工作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警务信息和办事公开信息,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知晓,权为民所使用,权为民所监督。

(二)深入推进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围绕2014年全州公安工作主要任务,强化打击刑事犯罪,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1.加强主动公开,树立全局意识。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拓展视野,多学习,多取经,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公安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时效。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时,要有针对性、时效性、真实性和新闻性,重点报送以下几类信息:一是适合在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对外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成绩和爱民、为民的先进事迹等。二是已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新闻报道稿件(包括记者采写的稿件)。三是涉及警种、部门并与群众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以及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等。四是需要对外公开或方便群众办案、办事的其他事项。

3.规范信息审核把关流程。公安机关的各类信息内容涉及面广,涉密内容众多。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分别审核和州局警令部专门审核相结合的“两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的内容、项目、时效,,严防泄漏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扎实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2014年,我局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向警务信息化要效能。按照部署,州公安局将对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全面改版,并于年内启动试运行。新版公众信息网突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民生的主题,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清廉形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进步。

(四)全面强化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州政务信息工作要点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和现场受理渠道和工作流程。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警务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警种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五)开展政务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查摆问题为切入点,强化整改落实,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深入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部署,树立公安行政审批窗口优良形象。积极参与宣传发动、学习教育、分析查摆、整顿规范、岗位练兵、服务竞赛、制度建设等系列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六)加强公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职能部门自身建设。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学习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门户网站管理和政务服务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实效。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总结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广宣传工作典型经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相关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拓展公开内容,完善本单位的检查考核办法。

(三)加强业务创新。要把政务公开与单位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推动管理创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自身特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增强时效性。要进一步抓好单位示范点建设,加强学习培训与经验交流,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监督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活动,保证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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