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8 字体大小:

一、自评范围

2022年度州财政安排给本部门整体支出17330.0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28.96万元,其他资金1.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314.29万元、项目支出10014.67万元。

二、自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三)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关于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印发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等文件;

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文件;

五)市级预算部门“三定”方案、中长期事业发展规

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六)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相关材料;

)项目设立背景和目标,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八)人大预决算审查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稽核监督报告等;

九)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十)其他相关资料。

、自评主要内容

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评价分析2022年度州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专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专项实施效果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一 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度所有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楼堂馆所项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以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及其政策效果;部门整体支出中包含有除专项资金以外的项目支出的,要对每个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门分析。

、自评程序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根据本规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内容拟定,对转移支付项目单位向同级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自查材料作出具体时间规定,并对县、市级主管部门逐级报送作出相应的时间规定。

二)总结绩效。根据本规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内容拟定。根据随同专项资金预算一并批复的202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部门要根据科室单位绩效自评情况汇总填写《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预算执行率。根据县级资金和其他资金的全年预 算总额(A)和资金使用单位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

2.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年 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3.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 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部门汇总时,对绝对 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 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 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 00%-80%(含)、80%-60%(含)、60%-0% 合理填写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 权平均计算。

4.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做出说明 并提出改进措施。

5.形成绩效自评报告。部门要对资金使用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部门各项资金《自评表》,并起草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同报送县财政局对口资金管理处室进行审核。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绩效情况、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绩效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 领导,提前安排并做好自查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二)质量要求部门应当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三)提报要求。部门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绩效自评打分表(见附件1附件2)、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州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并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

关于成立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倾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湘西自治州公安局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向海    主任

成 员:麻茂文、陈燕瑶、吴巧可

绩效自评工作由局后装部牵头负责,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向海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湘西州公安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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