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部门:永顺县公安局 投 稿 人:田超
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永顺县交警大队三中队在对过往车辆检查过程中,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G1***9的中型自卸型货车(该男子名叫昌某兴,男,1968年8月29日出生,土家族,永茂镇居委会茶元组人)在距离检查点前300米处掉头准备逃离现场,被交警中队民警发现并制止,随后发现昌某兴的驾驶证件与准驾车辆不符,昌某兴因被拦截,内心感到不满,拒绝配合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处理,并向民警脸上打了一拳,造成执勤民警脸部左嘴角受伤流血。
目前,昌某兴因驾驶证与准驾车辆不符及阻碍执行职务,被永顺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