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刑侦大队民警的全力配合下,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将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胡某劝说归案。
2016年07月11日,我队民警在办理吴某某违规发放贷款案时发现,胡某(男,39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在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利用银行管理漏洞,采取用他人户口顶名、虚构贷款用途等欺骗手段从凤凰县农村商业银行林峰支行骗取贷款114万元,取得贷款后至今没有按约定还本付息,凤凰县农村商业银行经多次催收仍无法收回,损失重大。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拟对胡某骗取银行贷款案立案侦查。经侦查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已闻风潜逃。凤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遂对犯罪嫌疑人胡某展开网上追逃。
凤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刑侦大队民警的全力配合下,多次上门做胡某家属思想工作。2016年9月12日上午,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将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胡某劝说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