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03时许,永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车站岗亭第四小组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网络通缉在逃嫌疑犯向某 (男,25岁,户籍地详址:湖南省永顺县泽家镇砂土村乜车组)在昊天宾馆开房,房间号为305。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刘兵带领车站岗亭第四小组巡逻队员刘启智、彭宸、张自生、向东,火速赶往昊天宾馆。在昊天宾馆前台确认身份信息无误后,民警刘兵叫服务员打开305号房间房门,一马当先冲进房间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控制住。巡逻队员刘启智等人立即跟上将房间内的另一名年轻男子控制住。再经核查身份信息无误后,将其移交城南派出所。
经城南派出所副所长田明义询问,犯罪嫌疑人向某供述犯罪事实:2014年10月22日15时许,受害人谢某波被骗至邵阳市双清区马安村一民房的传销窝点,在该民房内,犯罪嫌疑人刘某、侯某强、邓某策、王某力、向某等人对谢某波实施了违法限制人身自由10天左右,并在此期间于2014年10月29日对其实施了殴打。2014年10月31日,侯某强等人强迫谢某波给家里打电话要求汇款,后谢某波家人汇款人民币六万元到其农行的账户上,随即钱被传销人员黄某华取走。谢某波于2014年11月1日逃出该窝点。被害人谢某波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