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9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4 月 18 日

  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建国70周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作用,为我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公开

  (一)推进产业项目和建设项目情况公开。深入公开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支持政策、产业准入标准等情况。及时公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产业建设年活动、新型生态工业体系、发展旅游新业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资金支持情况。全面公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的公开力度。(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以高新区、湘西(长沙)“科创飞地”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双创”中心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支持企业创新优惠政策,深化细化公开创业主体培育、创业培训引导、返乡创业服务、青年创业、科技人才创业等5大工程实施情况。(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美丽湘西提升年”活动、乡村振兴“十二项工程”、农村“五兴”互助基层治理落实情况,深入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对9万座农村厕所新建或改造、16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100个州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和300个示范村创建落实情况要及时予以公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入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采取的措施,依法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信息;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公开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等,及时公开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情况。(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7个深度贫困县、236个贫困村脱贫情况,主动公开精准脱贫“十项工程”的政策措施和结果信息,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河(湖)长制、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信息,以及全州露天矿山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5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整治推进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与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结果信息。(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省定12件和州定20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加强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奖补、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最低工作标准等政策信息和执行情况;依法做好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公开、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全面公开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收费等情况,及时公开校外培训机构整顿规范情况;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公开力度,对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提标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健康湘西建设相关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医保监督、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考核结果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等信息;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工程项目和公益性设施开放情况的公开;依法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和食品安全、药品召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强化公开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紧扣“放管服”改革年度目标,着力公开放宽市场准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新任务新举措;落实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要求,对“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以及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集成服务方式,实行一次告知;梳理并公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五全五办五公开”落实情况;做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商事制度改革情况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精简流程后的工作指南和申报材料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让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服务绩效。(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司法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制定公布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建立健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建立收费“一张网”,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取消或调整的规定和做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信用监督和“互联网+监督”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建立完善企业“黑名单”制,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稳定社会预期强化公开

  (十)加强重要政策公开和解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徐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

  (十一)积极回应会社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主责,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相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强化回应针对性;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形势,创新解读回应方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

  四、围绕提升工作质量化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

  (十二)提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升政府网站检索功能,丰富政策文件下载渠道。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解决热线电话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推进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建设政府公报网站数据库,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州行政审批局、州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公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夯实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省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监督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负责)

  (十四)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认真落实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广试点成果,重点推广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八大领域的公开标准。各县市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我州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突出落实本要点的具体措施,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提高报告质量,向社会公开。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