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湘西州公安局
(2018年2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湘西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http://gaj.xx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湘西经开区丰达路新州公安局;邮编:416000;电话:8713074;传真:8266669)。
一、概述
2017年,州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顺应“互联网+公安政务”发展趋势,全力推进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公开载体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警令部负责组织实施,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保障“四到位”,形成总体联动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培训。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局属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上级规定,重点对《湘西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信息管理暂行规定》、《湘西州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信息发布暂行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强化了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从体制机制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为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深化便利、实用、有效原则,依托网站、媒体等载体,不断拓宽政府公开信息渠道;利用州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实时收集、整理、报送、公开全州公安机关重要警务活动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明确专人对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等进行更新完善,及时公布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局属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等,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权力予以公开;对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予以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门户网公开州公安局财政信息、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法定公开事项都能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政务服务工作阳光运行。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州公安局主要通过湘西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90条。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重要平台作用,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州公安局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等功能,使湘西公安政务网成为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全州公安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安微信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州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信微博,完善州、县市两个层面和州局警种部门多点交融的“双微”矩阵,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2017年,湘西公安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480条。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7年,州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及时发布重大专项行动、重大案件侦破等重要工作消息,并对“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点宣传工作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州公安局除在出入境、交管和信访办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外,还要求各县市公安局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需要在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州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湘西公安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7年,州公安局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10篇。
三、回应解读情况
据统计,我局共回应解读117条,其中公众关注热点或涉警舆情11次,网络问政回复92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群众关于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局警令部,由警令部综合科具体负责,有1名专干、1名兼干,局属相关单位均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我局共组织召开4次局长办公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办轮训班6期,分批对州、县市两级公安民警进行轮训。组织执法规范化讲座、网络通讯员培训等相关业务学习培训12次,受众5800余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代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8年,州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安改革力度,强化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政务网站建设,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持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九、附表(附后)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州公安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8 |
其中:动态信息 |
条 |
475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
条 |
15 |
人事信息 |
条 |
0 |
统计信息 |
条 |
0 |
财政信息 |
条 |
3 |
其他信息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 |
条 |
24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条 |
117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
次 |
92 |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1.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800 |
单位负责人:田仁喜 审核人:李剑 填报人:朱朝墩、瞿章胜
联系电话:8713074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