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湘西自治州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7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湘西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湘西网”(www.c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邮编:416000;电话:8713091;传真:8713074)。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具体组织工作由局警令部负责,局属相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警令部审核统一发布。警令部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安排专人承办,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湘西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同时,还制定了《湘西州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湘西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05条、法律法规类9条、政策解读类2条、统计信息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我局无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着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信息更新慢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增加信息来源,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2012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