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西州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2 字体大小:

2021年,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公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上,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评价达到94.52分,创历史新高,对公安队伍评价首次突破90分,达到90.4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州局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主要领导讲党课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全领域和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局党委先后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县市公安局长作为本地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担当、深入研究、常态推动,确保公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效。三是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3月17日,州局召开“法治公安建设年”动员部署会以来,全州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以及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改率达99.93%。联合检察机关建立“大控方”机制,围绕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两个规定”等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肯定。
  (二)全面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组织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的,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核管理,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三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完善州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全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信力。一是大力优化行政执法机制。州局着力构建繁简分流、“快办+普办”并行的行政办案机制,优化取证方式,简化审核流程,快办案件相比行政案件办理效率提升近30%。二是全面推行执法音视频全过程记录。全州公安机关投入资金近800万元,实现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备、执法办案区和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全部覆盖,初步做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双重留痕、全程记录、相互匹配、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全面推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实现案件办理情况、涉案财物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依据、办案办事流程、便民服务监督电话网上公开,人民群众执法监督投诉实时网上受理反馈,2021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758份,最大限度防止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四是狠抓执法监督管理。出台《关于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单位配备专(兼)职法制员的意见》等规定,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高标准完成9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

(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和互联网+公安政务,147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网办。深入开展“两打两服”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四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出台《湘西州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全面实施项目警官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立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五类案件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移送起诉50人。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服务“六稳”“六保”。加强防疫安全服务管理,对公安业务审批服务项目推出延期办、加急办等措施。实行道路交通运输“三不一优先”和“绿色通行证”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规范涉疫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制订《关于集中打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知》等文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持续营造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建成经侦“神鹰”实战平台,实时监测各类经济犯罪风险,提供预警线索800余条、监测风险主体59个。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全面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在打造泸溪白沙、保靖迁陵、花垣双龙镇三个省级枫桥式派出所的基础上,2021年把十八洞和沱江派出所列为第二批省级枫桥式派出所重点创建对象。完善溯源治理机制,全州106个派出所全面建立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律师等进驻调解室,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化解矛盾纠纷3500余条。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州局受理行政复议7件,均按期办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仍有发生,重大案轻小案、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服务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和新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部门联动执法合力不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顺畅。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湘西州副州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燕飞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湘西、平安湘西、清廉湘西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检验“两个维护”。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州公安局成立由周燕飞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州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办公室,组成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部署,细化措施,常态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以身示范。坚持带头研究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带头协调重要事项,确保法制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落地落实。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州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对标中央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强化组织保障、能力保障、督察保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公安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一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支部周三学习的重点内容,强化理论武装。二是邀请专家,组织全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全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二)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立足主责主业,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统筹做好北京冬奥会,全国、全省、全州“两会”,香港回归25周年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的执法保障,为各专项工作和重大案事件处置以及服务常态化防疫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使用提质增效、排查整治受立案突出问题、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这三项工程为牵引,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持续推动“大控方”体系建设,落实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依托“大控方”体系建设,健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侦查监督关口前移,做到办案全流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受立案、积案挂案、逐利执法等突出执法问题,切实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取得实效,防范因执法不规范、不深入导致信访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办法。把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考核和个人绩效考评,把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民警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持续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大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针对执法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受(立)案不实等问题整治,杜绝隐案、瞒案、黑案等执法问题的发生。二是通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推动规范执法。三是结合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依托“大控方讲堂”和实战大练兵,通过开展个案讲评、典型案例学习、专家授课、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助推执法能力的提升。四是深化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和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日常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及时发现、查纠、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充分发挥执法档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单位和民警,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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