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警方成功破获贷款诈骗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起刑事案件

泸溪县警方成功破获贷款诈骗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起刑事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2 字体大小:

 

 

1129,泸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远赴云南通过一个星期的调查摸排工作,顺利将潜逃的涉嫌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周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和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两起刑事案件,为我局打击盗抢骗毒专项行动又添战果。 

526,该局大队接到居民李某报案称:20151216,陈某、周某夫妻以投资需要资金周转名义向李某以月息2分、借款期限3个月的方式借款100万元。同时陈某、周某两夫妻从2015年开始以投资房地产资金不足为由向李某、田某、谢某等人以月息2%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6万元,还向社会不特定人员以定期还本付息的方式融集资金,数额近1000万元。 

201662,大队接到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陈某为达到多办泸溪农商银行具有贷款功能的便民卡供自己使用的目的,伪造杨某、李某二人的相关贷款申请资料,在泸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40万元,陈某还以自己的名义从泸溪农商银行贷款30万元,在贷款到期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及其妻子周某双双离岗外逃,给泸溪农村商业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案发后,经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及时调查取证。经审讯,陈某对其自己贷款诈骗30万元及冒用他人身份贷款诈骗40万元共计70万元,陈某、周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周某于2016127日分别送往湘西自治州看守所、泸溪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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