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西 自 治 州 公 安 局
湘西州公安局吉凤分局公开招聘辅警
公 告
为维护湘西州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秩序,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湘西州公安局吉凤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辅警(其中女性1名),主要从事巡逻防控、社区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州内户籍 ,热爱公安事业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年满20周岁以上(1994年7月30日前)32周岁以
下(1982年8月1日后),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的公民 ;
4、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7、 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20至7月7日。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到吉凤公安分局综合科报名。
联系人:白雪15907435566 办公电话:8519115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预审:州公安局吉凤公安分局综合科接受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预审。
2、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参加笔试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其中《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法律常识、社会生活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机操作运用(占笔试成绩的50%)。
3、面试:笔试后按1:2的比例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体能测试:面试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4×10米、俯卧撑。
5、体检:对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后,按1:1的比例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6、政审:由吉凤公安分局、开发区党群部负责。
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随缺随补。经资格预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
四、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外,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200 元+岗位津贴300元+区龄津贴(40/年)+误餐津贴200元+交通津贴150元+值班补助。年终有一定绩效奖励。
湘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湘西州公安局吉凤公安分局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