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1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报告时间:2018 6

 

 

 

 

 

 

 

 

 

 

 

 

 

 

 

 

 

 

 

 

评价小组

长:杨世军

成员:石华、刘光鹏、吴振中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2部门支出描述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3产出及绩效(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3.4效果(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4.需要说明事项

5.绩效评价结论

5.1绩效评价得分

5.2存在绩效问题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2建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本单位)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州公安局副处级内设机构,保持相对独立,是主管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为:11433100006686795U,机构地址在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91号。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48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措施,拟订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指导和参与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疏导交通,维护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国;参与研究拟订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全州检查站(卡)的审核的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秩序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亩)、车辆依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不含交通部门主管的客货运输站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设计、建设的审查监督工作;参与管理城镇出租车辆;负责城区客运车辆使用号牌和线路牌的管理;牵头搞好城区客运交通的科技组织,查处无号牌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营运以及不按规定站点依靠等违法行为。

4)指导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指导全州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规及政策;依法对全州的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注册、过户、转入转出、变更、抵押、停驶复驶、临时入境、注销登记;负责对全州新上户及外地转入的机动车数据库以及全国机动车盗抢数据库、进口机动车数据库存进行检索、查询;承担全州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负责全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管理;负责全州特种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使用证的呈报、审批与核发工作;对全州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报废进行安全技术监督;负责全州机动车档案管理;依法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

7)依法受理初次报考机动车驾驶人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负责对在册驾驶人进行日常管理(年审、年审教育、增驾、复验、转籍异动、换补、驾驶证的吊扣、吊销、注销和撤销等);负责教练车牌证、教练员证和教练车路线区域通行证的核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州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各类资料归口管理,建档保管和数据登记、统计以及分类上报工作。

8)担负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湘西考场的后勤保障及考场配套设备、设施的管理和考场后期建设及开发维护工作。

9)按有关规定负责对交通管理经费的核处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州公安交警系统规费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以及罚没款、物的管理、稽查和审核;负责支队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组织指导全州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警系统的执法活动,督察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同县市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支队的领导班子副职。

11)负责全州公安交警系统对交通管理科学技术进行研究、规划和推广、应用。

12)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人事科(老干科)、科技大队、机动车辆管理大队(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大队、法制宣传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大队、行政财务装备大队、直属机动车督察大队(督察室)。

本单位下设1个二级机构:湘西州机动车考场服务中心。

截止20171231日,本单位经州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人数为100名,年末实有人员132人,其中在职人员93名,离退休人员39名,其中离休人员39名。

2、部门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632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1.79万元、其他收入403.5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72.1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019.66元。全年总支出636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166.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70.19万元;项目支出2923.29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全年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466.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75.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5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86.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70.08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厅交警总队的指导帮助下,全州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湘西州成立六十周年州庆和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开展了以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为主要载体的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公安交管工作成效较好,特别是圆满完成了湘西州成立六十周年州庆和十九大等重大安保维稳任务,支队荣获州庆安保工作集体三等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截止1231日,全州驾驶员保有量为424490人,其中汽车驾驶员297824人,较2016年分别新增52959人和32993人;机动车保有量为316089辆,其中汽车为138431辆,较2016年分别新增54762辆和28124辆;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63起,死亡73人,受伤261人,财产损失168.73万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比均有下降:事故起数下降4.01 %,死亡人数下降21.51%,受伤人数上升24.29%,财产损失下降15.51%。全年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全州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了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和州庆交通安保维稳工作。

为了迎接湘西州建州六十周年州庆和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支队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交通安保工作措施,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捆绑到人,取消全州交警休假,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参与备勤,时刻听从调度上岗。细化工作措施,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以大排查、大研判、大管控、大演练“四大举措”推动全州交警系统扎实开展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专项行动,期间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5处,撰写研判信息60余篇,查处各类违法12余条,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事故。

2)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2017年以来部局、省局和州政府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了一系列交通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客车和重型货车六类重点车辆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闯红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年初总队在全省部署从228日至67日开展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依托执法服务站、公安检查站及公安交警执勤执法站点集中打击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等营运车辆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通过科技强警,运用缉查布控系统集中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使用酒精测试仪,通过区域联动,集中优势警力查处酒驾毒驾严重违法行为;针对农村交通管理集中打击非客运车辆载人违法行为。

3月底州政府部署了从41日至年底开展的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宣教,形成全社会宣传交通安全的氛围;全面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交通秩序示范街,规范道路标志标线,强化查处行人违法,整治公务用车和公务人员驾车违法行为,规范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以城区为重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员、超速、闯红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摩托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运输企业及校车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查校车营运资质;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两站两员”建设,健全协调管理机制。

6月中旬根据部交管局要求,616日至18日、23日至25日在全省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行动。严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涉校车辆违法行为,严查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突击暗访检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情况;严查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班车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以及客车严重违规载货等违规运输行为。

7月下旬省厅部署开展720日至年底的“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集中打响“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四大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1是整治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以及事故多发点段;2是打击城市道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区);高速公路严查“三违”(占道类、涉货类、涉客类交通违法)、 “三驾”(酒驾、毒驾、疲劳驾驶)、“三无”(无牌、无证、无资质);3是整治农村公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4是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企业,曝光典型事故在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5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平安县市创建活动,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6是推广湖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督办。

通过系列整治行动,全年全州公安交警系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万余起,行政拘留1306人次,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26起,查处客车超员违法343起,重点车辆超速38743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9642起,酒驾、醉驾、毒驾542起,有效的震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全州道路交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3)交通安全宣传创新推进。

以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交通安全“百日会战”和“三个不发生”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多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特别是创新利用新媒体提高宣传的及时性、互动性,截止10月份,累计开展交警执法微博大直播5次,微信转发、原创交管信息600余条,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发布新闻通讯报道100余篇次,发布重点驾驶人安全提示短信息40万条,曝光全州严重违法行为5次。特别是在60年州庆活动和国庆中秋双节交通安保期间,在新湖南、人民交通网、红网、州人民政府网、法制周报等媒体推出公安交警宣传报道20余次,充分展示了湘西交警良好形象。

弘扬正能量,选树好典型。年度内推介了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典型,以大队破获潜逃11年的麻坐云案为典型事迹,推介到中央电视台进行采访报道。同时,利用州内主流媒体开辟宣传专栏,持续宣传报道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动态和优秀事迹,在团结报、湘西电视台、湘西之声广播电台等州直主流媒体开辟了宣传专栏。和州气象局、飞扬101电台等单位开展宣传合作,同各网络媒体开展宣传互动,全方位宣传推介湘西交警。

4)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源头管理更加完善。

车管大队和驾管大队通过开展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持续改善,通过科技强警,对机动车注册和驾驶人考试管理明显加强。

一是6月全州建成了机动车智能PDA查验系统,机动车查验数据信息化采集录入,优化了查验秩序,提高了查验质量和服务效率,使查验工作变得更科学、更具有权威性。

二是加速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以湘西自治州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公示》,从121日起全州黄标车全部公告其牌证作废。

三是建立了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站监控中心。

支队检验监控中心审核全州12家检测机构上传的检验数据总数为57979辆,无一差错。

四是全面推行学员网上预约,方便群众自主约考。201610月起我州开始推行驾驶人考试互联网自主预约工作,2017年全面推开各考试科目都可上互联网自主预约,实现了公平公正约考,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受到总队表扬。

五是便民措施不断丰富。

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科目一理论考试已经全面下放到县级车管所,除了吉首市以外,全州7个县市都已经建成了科目一分考场,减少百姓来回奔波之苦。利用周末不休息,加班考试解决积压,大队全年加班考试约15000人次,特别是寒暑假属学生及务工人员学车高峰期,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牺牲假期,抗酷暑、耐严寒,加班加点考试,超负荷工作,尽量减少因网络和洪涝灾害等原因给学员带来的影响,最大化为学员服好务。建立回访制度。大队组织专人对每天科目四考试合格的学员耐心细致的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回访和沟通,对一些学员的不理解和误会,警调人员都不厌其烦地进行解析疏导,最终取得了老百姓的支持,由被动服务转换为主动服务。

 5)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全州交警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宣导”系列活动、“两学一做”集中教育学习、“支队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精准扶贫”慰问工作4次、创建优秀团队活动报道、公安交警暑期慰问活动、党员干部进社区下基层活动、专题“党日”活动、慰问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敢、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等各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支队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警治警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年初以来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和执法不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在队伍管理上切实强化教育预防工作,把“严是爱,宽是害”的工作理念落实到管警治警各个环节之中,努力使队伍少出问题、不出大的问题。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法,对民警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态度,落实刚性查究措施,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全年全州公安交警系统未发现查处一起涉警违法乱纪事件。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达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628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个专业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协作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如预算完成率指标,受一些不可控因素影响,如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滞后,往往下半年甚至年终才拨,年度中无法完成;有些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需跨年度执行,因此会造成年末结转结余较多,会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单位该项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差。

    3)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4)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投入

1、目标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本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本单位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本单位2017年度编制人数为100人;实际在职人员为93人。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3%。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4分)

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156.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172.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6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156.60万元-172.60万元)÷172.60万元×100%-9.27%。“三公经费”变动率<0,根据评价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4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本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2,791.85万元;年初预算3,446.46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475.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56.79万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68.36%。预算完成率68.3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因为本单位收入大部分来源于非税收入,年末结转结余部分资金为来年一季度安排的工作经费,在对预算完成率的评分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应予以调整,本单位该项指标实际得分2分,(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1)。

2)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年初预算为3,446.46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475.33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的资金2268.79元(2017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76.59万元,湘西自治州州庆经费补助540万元,重点业务推进经费补助11.20万元,2017年全州交警部门科目三考试成本性经费1341万元),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在考核预算控制率指标时应予以调整。调整后,年初预算为5,715.25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06.54万元。

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3.61%。预算控制率在0-10%(含),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详见本报告四、需要说明事项2)。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2017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2017年本单位没有楼堂馆所项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7年度本单位决算报表列示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249.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739.66万元。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71.81%。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7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93.62万元(公务接待费2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6.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9.78%。“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033.96万元(货物1,033.96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100.00万元(货物1,100.00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94.00%。政府采购执行率=94.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3.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8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1)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

根据州绩效考核办州绩办函[2018]2号《关于反馈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分定等有关情况的函》,本单位主管部门州公安局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得分974.427分(共1000分),考核等次为二等。本单位为主管部门州公安局内设机构,没有参加2017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在计算重点工作完成率指标时,该项指标评分按主管部门州公安局得分974.427分(共1000分)计算。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考核得分÷1000)×8=(974.427÷1000)×8=7.8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7.8分。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2017年全州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湘西州成立六十周年州庆和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开展了以全州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为主要载体的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公安交管工作成效较好,圆满完成了湘西州成立六十周年州庆和十九大等重大安保维稳任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均下降,全年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全州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了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系列整治行动,全年全州公安交警系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万余起,行政拘留1306人次,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26起,查处客车超员违法343起,重点车辆超速38743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9642起,酒驾、醉驾、毒驾542起,有效的震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全州道路交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多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特别是创新利用新媒体提高宣传的及时性、互动性。加深与各媒体单位合作,充分展示了湘西交警良好形象,全方位宣传推介湘西交警。

车管大队和驾管大队通过开展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持续改善,通过科技强警,对机动车注册和驾驶人考试管理明显加强。

积极开展学习活动,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警治警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全年全州公安交警系统未发现查处一起涉警违法乱纪事件。

湘西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现代化考场,容纳驾考、餐饮、住宿等一系列服务,大大带动周边经济效益。

本单位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6分。

2)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7年度狠抓学习教育,不断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改进了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90份(本单位员工30份、服务对象30份、社会公众30份),收回问卷调查9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看,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内部员工对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履行服务承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宣传国家政策,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信息公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5.93%、社会公众93.67%、部门内部员工为96.0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95.0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2,791.85万元;年初预算3,446.46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475.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56.79万元。

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68.36%。预算完成率68.36%,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因为本单位收入大部分来源于非税收入,年末结转结余部分资金为来年一季度安排的工作经费,在对预算完成率的评分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应予以调整,本单位该项指标实际得分按2分计算。

2、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为3,446.46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475.33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的资金2268.79元(2017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76.59万元,湘西自治州州庆经费补助540万元,重点业务推进经费补助11.20万元,2017年全州交警部门科目三考试成本性经费1341万元),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在考核预算控制率指标时应予以调整。调整后,年初预算为5,715.25万元,本年预算追加数为206.54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3.61%。预算控制率在0-10%(含),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5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5.6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8分,总绩效为94.4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存在绩效问题

1、年初预算的编制,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2、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较多,预算完成率绩效评价设计不合理,造成预算完成率较差情况。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一是拨款时间影响,财政年底拨入的资金,单位无法当年使用,造成结转结余;二是项目资金结转的影响,部分项目实施期限长,有的甚至需要两到三年才能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在立项开始实施当年一并下达,项目实施不可能在当年完成,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也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造成结转结余;三是部分项目虽已实施但尚未结算,未结转支出,造成结转结;四是项目实施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进度影响财政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除了实施前预付部分资金外,实施期间资金付款进度一般都慢于项目实施进度,且为保证项目质量,部分资金待完成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年以后,再支付剩余资金,造成结转结余。财政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影响绩效评价评分,并且年末结转和结余较多,多半部分为本单位不可控因素造成。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一)经验教训

通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

1、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度,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2、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议

1、建议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财政预算管理理念。

2、建议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严格控制年末结转结余,对于预算实施进度偏慢、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相关责任,责任到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3、建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绩效评价指标应可比性强,便于部门之间的比较,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4、建议加强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部门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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